新規(guī)來啦!5月1日起,泰州車主的這些費用全部由交管部門承擔
2018-05-04 來源:泰州裝飾招標網
5月1日起,公安部修訂發(f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正式施行。規(guī)定明確表示,扣留事故車輛產生的停車費,事故檢驗、鑒定費等費用由交管部門承擔。
具體有四項制度措施:
1.對因扣留事故車輛產生的停車費用,明確由作出扣留決定的公安交管部門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坏步还懿块T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費用除外。
2.對需要進行事故檢驗、鑒定的,規(guī)定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不得向群眾收取。
3.嚴禁公安交管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防止違規(guī)收費和勾連牟利等問題。
4.除依法扣留車輛的情形外,賦予事故當事人自行聯系施救單位拖移車輛的選擇權,只有在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且影響通行和安全的情況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資質的施救單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規(guī)定》明確,扣留的事故車輛在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期間產生的停車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
?但如果通知領車后沒有及時領取的,停車費就要由車主來承擔了。
?如果過了30天還不來領,那么有關部門會對這輛車進行依法處理。
新規(guī)來了,泰州情況如何呢?記者從泰州交警部門了解到,其實這些費用前年已經開始取消了,但是拖車費用因為屬于道路救援方面,并不在行政減免范圍內,需由車主自行和施救單位協(xié)商處理,還望廣大車主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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